成都: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
《通知》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下简称“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
《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1.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2.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3.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
《通知》规定,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含)至3倍之间的,按照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若无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中新财经)
2020年以来中国各地累计发放物价补贴约375亿元******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12日在北京透露,2020年以来,中国各地累计发放物价补贴约375亿元(人民币,下同),惠及困难民众7.3亿人次;其中2022年发放物价补贴约65亿元,惠及困难民众约2亿人次,对缓解物价上涨影响、保障困难民众基本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周伴学当天在国家发改委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在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7类群体基础上,进一步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阶段性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目前共覆盖困难民众约6700万人。部分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也持续优化。官方将启动条件中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由3.5%阶段性降低为3%。目前,满足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或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中的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部分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降低了启动条件。
周伴学还表示,补贴标准实现稳步提高。物价补贴发放标准与城乡低保标准挂钩,各地根据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和物价上涨情况,及时提高补贴标准。部分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发放了一次性补贴。物价补贴发放时限则由早期“按月计算、按季发放”缩短至当前“按月计算、当月发放”,在相关物价指数公布当月发放到位,让困难民众尽早拿到物价补贴。
资金保障方面,周伴学介绍,目前各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均明确了物价补贴资金来源。同时,中央财政每年对各地困难民众救助和抚恤优待工作给予适当支持。通过有力资金保障,能够确保物价补贴足额发放到位。(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